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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动态: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标准动态: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动态、当前状态、适用边界与后续复核要点。

复核 2026-07-22进阶公开可引用RailWise 技术团队
标准解读深基坑automated-monitoring
适用场景深基坑、automated-monitoring

本页基于公开工程监测资料编译,用于检索、方案准备与工程复核;项目实施应以现行正式标准、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合同与审查意见为准。

⭐⭐⭐⭐ 华北区域首个基坑“智能化监测”专项地方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由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列入 2025 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2025-11 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本卡片核实日未检索到正式发布公告,文号未定,需持续跟踪。与公司自动化物联网监测主业高度相关。

项目 内容
标准名称 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monitoring of excavation engineering in Tianjin
标准层级 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编号占位为 DB/T**-***-202*,正式文号未定)
当前状态 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25-11-24/25 发布征求意见通知,意见反馈截止 2025-12-26
立项依据 2025 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津住建设〔2025〕** 号,征求意见稿占位)
主编单位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勘集团,海河设计集团所属)
批准部门(拟)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适用范围 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采用智能化技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工程(推荐性标准)
核实结论 经检索,截至本卡片编写日未检索到天津市住建委正式发布该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日(2025-12-26)已过,预计进入报批/审查阶段,待跟踪正式发布文号
  1. 定位:在《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 框架下,聚焦智能化监测技术细分要求——智能化监测方法适配性、设备选型、数据格式、系统建设与验收、风险预警等(条文说明 1.0.4)。
  2. 编制背景:天津地处滨海软土地区,基坑变形量大且持续时间长,部分基坑紧邻运营地铁、变形控制需达毫米级;传统人工监测“采集到预警滞后数小时”,无法满足突沉、水位骤降等突发风险处置需求(条文说明 1.0.1)。
  3. 智能化监测定义(2.0.3):利用测量与传感器技术、物联网技术、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关键监测数据实时采集传输、自动处理分析、信息动态反馈并辅助风险预警的监测模式。
  4. 智能化比例硬指标:同一监测项目采用智能化监测方法和设备的比例“不宜低于 30%“(4.1.2)。
  5. 数据集中:各类监测设备数据均应直接传输至统一智能化监测系统并集中处理,破解“一类设备一个系统”的数据孤岛(3.0.10)。
  1. 总则
  2. 术语(智能化监测、智能化监测系统、比对测量、监测初始值、监测预警值、监测趋势分析等)
  3. 基本规定(适用情形、工作阶段、专项方案、技术评审、编码规则、系统建设验收)
  4. 智能化监测方法(4.1 一般规定 / 4.2 位移类 / 4.3 应力类 / 4.4 水文类 / 4.5 其他类)
  5. 智能化监测系统(功能、性能、安装与运行)
  6. 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采集传输、处理分析)
  7. 监测成果与风险预警(成果交付、风险预警及处置)
  • 附录 A 智能化监测类型分类编码规则
  • 附录 B 智能化监测设备分类编码规则
  • 附录 C 智能化监测系统验收记录表

🔑 关键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正式文本以发布稿为准)

Section titled “🔑 关键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正式文本以发布稿为准)”
  • 宜实施智能化监测的基坑(3.0.1):安全等级一级;监测频率要求高或需连续实时监测;作业环境安全风险高、难以人工实施;监测周期超过一年;成果要求数字化交付或实时分析预警;其他有智能化监测要求的基坑。
  • 工作流程(3.0.3):专项方案编制与系统设计 → 系统安装与调试 → 系统验收与试运行 → 监测实施与系统维护,四阶段闭环。
  • 专项方案(3.0.4/3.0.5):应含 14 项内容(含比对测量方案、监测系统断电/故障应急预案等);实施前须由建设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智能化监测专家技术评审,合格后方可实施。
  • 统一编码(3.0.7):监测类型、设备、监测点、基准点及监测量采用统一命名、标识和编码规则(附录 A/B),确保“可辨、可联、可溯”。
  • 系统验收(3.0.9):设备安装调试后应试运行,对精度、采集连续性、传输稳定性、分析功能进行不少于 3 次对比验证;验收合格形成书面记录后方可正式投用。
  • 设备要求(4.1.5):输入输出信号标准开放;有身份识别码;宜具备自诊断、远程控制、数据溯源功能;断电或异常情况下数据不失真或丢失。
  • 主要设备精度指标
    • 智能全站仪:测角精度不低于 ±1″,测距精度不低于 1mm+1ppm(4.2.4);
    • GNSS:静态解算平面精度不低于 ±(2.5mm+1×10⁻⁶×d),接收卫星不少于 5 颗并采用固定解(4.2.5);
    • 分布式光纤:测量精度不低于 5με,重复性不低于 ±5με,环境温度 -10℃~+60℃(4.2.3);
    • 应力类传感器:量程不宜小于设计值 2 倍,最大使用值不超量程 80%,精度不低于 0.5%F·S(4.3.3);
    • 倾角计:动态量测精度不宜低于 ±0.1°,分辨率不宜低于 0.002°(4.2.9);
    • 摄像机:短边方向图像分辨率不低于 1080pix(4.5.6)。
  • 地下水位监测(4.4.3):应布设专用水位管,宜在基坑预降水前不少于 1 周埋设,逐日连续观测取得稳定初始值。

📊 同类标准动态对照(“基坑智能化监测”地标化趋势)

Section titled “📊 同类标准动态对照(“基坑智能化监测”地标化趋势)”
地区 标准 状态
福建省 《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 已发布(福建省住建厅 2024-02-22 通知)
天津市 《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规程》 ⏳ 征求意见(2025-11,截止 2025-12-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建筑基坑工程智能化监测技术标准》 ⏳ 曾公开征求意见(自治区住建厅网站征求意见稿)

趋势判断:基坑智能化/自动化监测正从“鼓励采用”走向地方标准专门规范,预计更多省市跟进。

  • 华北主区域直接相关:天津属公司华北业务区域,该标准正式发布后将直接成为天津地区基坑智能化监测项目的技术依据与评标参照,需第一时间跟踪正式文号并组织学习。
  • 与公司能力高度契合:征求意见稿的核心要求——物联网实时采集、统一数据平台、设备身份识别与编码、远程控制与自诊断、数字化交付——正是公司“自动化物联网监测 + 数字化平台”的主营优势方向,标准落地将扩大自动化监测在天津市场的需求刚性(尤其“智能化比例不宜低于 30%”“一级基坑宜实施”等条款)。
  • 提前对标建议:以征求意见稿为蓝本,核查公司监测系统在统一编码、数据集中处理、比对测量、系统验收流程(3 次对比验证)等方面的符合性,形成“对标天津市智能化监测规程”的产品符合性说明,作为天津及华北市场投标技术文件素材。
  • 跟踪事项:① 正式发布公告与文号(预计经天津市住建委“津住建设”文号发布);② 参编单位与主要起草人名单(征求意见稿中暂为占位符);③ 与天津现行《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T29-202 的衔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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